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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造行政立法领域清廉单元建设样本 助力“清廉湖南”建设
发布时间:2022-09-01
建设“清廉湖南”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,更是一件民心所向、发展所需的大事要事。行政立法事关全局、影响长远,建设行政立法领域清廉单元,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、防控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。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始终坚持政治统领、规范用权、开门立法、服务大局,以规范行政立法审查这一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,打造行政立法领域清廉单元建设样本,助力“清廉湖南”建设。
旗帜鲜明,坚持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
立法二处负责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、省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、审查工作,岗位关键、责任重大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是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重大政治原则和不断取得新成绩的基本经验。一是坚持政治统领,在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践行“两个维护”上坚定坚决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笃定前行。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。依靠省委把方向、定基调、作决策,紧密对接省委重大决策部署,及时跟进省委的工作思路,转化为全社会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。
管好干部,全面排查整治廉政风险
管好干部,是立法二处打造清廉单元建设样本的基础。一是加强干部廉政教育。依托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谈心谈话等基本组织生活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、党史学习教育等,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,帮助年轻干部筑牢思想之基,扣好廉洁从政“第一粒扣子”。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。聚焦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要求,编写地方政府立法流程图和《湖南省地方立法工作手册》,规范工作流程、技术标准。三是组织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开展风险点排查,重点对立法调研环节和审查修改环节可能出现的变相公款旅游、违规吃喝、假公济私等8个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整治,研究制定防范和整治措施,设立“红黄蓝”三色预警工作机制,为廉政风险提供实时有效动态精准防控。
开门立法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
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,立法二处始终坚持立法全过程公开透明,让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。一是让监督插上互联网的“翅膀”。审查的每个立法项目均做到在省政府门户网站、省司法厅官网公开征求意见,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就草案内容提出意见、建议。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征求意见工作,书面征求市州及省直部门意见、召开专家论证会和部门协调会等。2021年在审查11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过程中,共听取了3000余人次的意见和建议,收到不重复的意见建议400余条并甄别采纳和反馈。三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。通过确定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江湾社区、常德市武陵区南坪街道、湘潭大学法学院等7个具备一定社会代表性和有履职能力的基层立法联系点,搭建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桥梁,让立法工作更加科学民主、深入人心。
服务大局,助力湖南“三高四新”战略实施
“立善法于天下,则天下治;立善法于一国,则一国治。”立法二处始终坚持立法为民、服务大局:一是坚持问题导向,针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力争做到法有所应、法有所帮、法有所为。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,着力优化营商环境。在与市场主体⽣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《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《湖南省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》等立法项目审查阶段,充分听取市场主体、⾏业协会商会的意⻅,进行公平竞争审查,防止条例相关条款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,且结合实际情况,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。三是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严格控制地方立法项目中新设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,压缩权力寻租设租空间。
下一步,立法二处将不断加强提高政治站位,不断加强清廉单元建设,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,不断提高立法为民水平,通过立改废释建立健全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高效的法规制度,为“清廉湖南”建设和湖南“三高四新”战略实施贡献行政立法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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